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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愛前戲]黃金15分鐘讓女生達到前所未有的幸福巔峰!



【18禁】女性高潮只需15分鐘?「啪啪啪升天戰術」告訴你這15分鐘內可以做些什麼!

很多人都有這樣的迷思:前戲越久越好!但事實上可不是前戲久就是性能力的保證,根據美國研究機構指出「女性達到高潮只需要15分鐘」,也就是掌握好這黃金15分鐘,就能讓女生達到前所未有的幸福巔峰!

根據研究指出,若有從事瑜伽或是核心運動的女性,對於性愛過程是有幫助的,因為它可以刺激骨盆內的vagus nerve,好增加私密處的敏感度,另外也有研究指出,在進行性愛動作前,可以喝一兩杯紅酒增加女性的性慾,也就是當紅酒見底,就可以開始倒數15分鐘摟(推眼鏡)


#15分鐘:前戲開始親吻大概3分鐘

在前戲中,至少花3分鐘進行親吻的動作,根據研究指出,接吻能夠將地壓力激素,快速勾起雙方的性慾,所以親吻時請注意頭部稍微向右傾,科學家指出這樣能讓你顯得更加體貼,好增加心靈上的連結;當然也不只是親吻嘴唇,根據研究指出,對96%的女性而言,親吻脖子是最完美的性感纏綿,就是要這樣從嘴唇滑落至脖子處,這樣一來才能達到最完美的敏感度!

3分鐘過後,剩下的12分鐘分別要這樣做!

12分鐘:隔著內褲愛撫

這過程當中你可以每親玩一次就脫去對方一件衣服來製造情趣,這樣一來也能自然而然的節省脫去衣物時間,還能增加女性對於自己裸體的自信,根據研究指出:當女性對自己裸體有信心時,更容易達到高潮,所以最好是邊脫去衣物的過程當中,邊在耳邊低語讚美她的一切!
來到幾乎全裸的倒數12分鐘,但先別急著脫內褲(螢光筆畫到沒水),性學專家建議可以先隔著內褲愛撫,因為藉由衣物的磨擦感可以增加女性的對於這場性愛的期待感,然而在褪去內褲之後,可以使用情趣產品作輔助來愛撫私密處,以指尖在私處四周以畫圈圈的方式輕撫,最後再進攻核心處!

10分鐘:挑逗的口愛時間

根據研究顯示:對80%的女性來說,為他們進行「口愛」是達到高潮最可靠的方式,而性愛作家建議,替女性進行口愛時,可以先將一隻手覆蓋在女生私密處的上方「包皮」處(別懷疑~女生也有包皮!),輕輕往上掀起,接著以舌尖部位左右來回輕舔陰蒂上方的位置,先別直接刺激到最敏感的尖部,挑逗一陣子後再以舌面大面積的話過整個陰蒂,並將另一隻手指放在陰道口下方約0.5公分的位置,這樣邊做口愛邊輕撫的動作,當他腰部和大腿開始顫抖的時候,就表示你達陣了!

7分鐘:進入預備

進入預備!根據性學藥物期刊指出,從性器官的交合開始,女性達到高潮平均所需7分鐘,但該如何進行?拜託可「千萬不要猛烈抽送到底」!(巴ㄌㄨㄟˇ) 根據性愛治療師建議,要以女性最容易感到舒服的體位進行,並以緩慢的頻率進出,細細感受每一寸性器官與肌膚的交合、接觸,若以背後式進行的話,可以在進出的同時將手收向前傾傾愛撫女生的私密部位(不過此時女生的陰蒂會比平常敏感,所以在觸碰這部位時一定要切記勿、用、力),藉此可以達到雙重的高潮刺激!

1分鐘:準備洗床單囉!

很快的動作片進將邁入尾聲,正當女伴已抿嘴並緊抓床單時,很多男生都會想在這時候變化姿勢,但建議萬萬別這樣做(再巴頭),因為這樣做可能會讓你一晚英明功虧一簣,根據性愛作家指出「女生其實討厭在性愛過程不斷變化姿勢,因為那會讓他們分神,很可能會讓即將到達高峰的感受,立馬大解回到原點(歪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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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完馬上就睡?好床伴「愛愛後的6件貼心事」 你做到幾項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性生活是增進情侶關係的重要關鍵,但男生們常出現「事前興致高昂,事後倒頭就睡」,雖然研究發現,男性在高潮後,由於體內釋放大量的催乳素,才會導致全身放鬆產生睡意,但這舉動仍相當扣分,近日香港媒體《Men Club》就整理出「愛愛後必做的6件事」,來提醒男性享受過後,也別忘體貼女伴。
-性愛-外遇-劈腿-床戰-上床-圖/Pixabay ID-995735
▲圖/Pixabay
1.謹慎將「套套」處理好:
在完事後,男生可別隨手將套套丟在一邊,記得將保險套打結後再丟,最好再用衛生紙包妥丟到垃圾桶。
2.記得幫女伴到杯水:
由於床戰過程大多激烈,完事後別忘了補充水分,同時幫女生服務一下,也能展現你的體貼。
3.準備毛巾:
有些人完事後,還會想再沖個澡,這時若能幫女生多準備一條毛巾,是很加分的行為。
4.記得上廁所:
男女高潮後去上廁所,能夠藉由尿液達到「清潔效果」,除了能避免兩人性器官接觸沾染細菌引發感染外,同時也能預防尿道發炎。
5.賽後檢討:
有時「翻雲覆雨」完,跟對方講點話也是溫柔的展現,同時男生若想知道自己「是不是一個優質的性伴侶」,也能透過這時來個檢討,進而更了解女生的需求,往往這也是提升性技巧的最好方式。
6.擁抱:
愛愛完不是不能倒頭睡,但在睡著之前,千萬記得給女生一個溫暖的擁抱,起碼讓她覺得「你不是只為了發洩才上床」,愛愛後的擁抱是一件相當重要的行為。


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427010&from=search&key=愛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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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最常遇到的十種渣男誘惑




女人似花,男人像蝶,花愈香則 蝶愈盛,花越艷則蝶越狂。蝶戀花乃千年不變的真理,異性相吸,一直是男女之間亙古不變的話題。
風情女人,有時總是意亂情迷,於是登徒子渣男們遂稱如意。

筆者就此提醒女人,對以下幾種極富殺傷力的渣男誘惑,一定要記在心頭。

誘惑一:深情款款,紳士風度,“即使你不愛我,我會一生保護你。”

“沒什麼特別的事,只想聽聽你的聲音。”男人在女人意想不到的情況下撥個電話溫柔地說。女人一感動,很快跌入情場浪子布下的溫柔的陷阱。

“即使你不愛我,我會一生保護你。”花花公子體貼柔情地說,“你是我最後的一個女人。”

諳於風月的男人,一貫成件批發這種語言,其實繞來繞去,還是圍繞一個固定不變的主題:上你的床,憤怒的小鳥獵奇之後,飛走後,頭也不顧。


誘惑二:擺出上帝的口氣,脫口而出地說“我什麼都答應你。

男人好像一激動,就忘了自己從來都不是萬能的。他們總是擺出上帝的口氣,不經大腦思考就說我什麼都答應你。或許,他們不知道上帝也不是萬能的,試問一下:上帝創造了人類,創造了萬物,上帝能創造出一塊他自己也搬不動的石頭嗎?

於是,女人在聽到這句話的時候,常常能聽到男人接下來的另一句:除了這一件事,我什麼都能答應你!

當男人在女人面前碰壁的時候,當男人無奈的時候,他們最後的言語居然驚人地相似,指天發誓不過是男人欺騙女人善良天性的一個絕好幌子。對于男人來說,為了上床,發個誓往往隨意得脫口而出。


誘惑三:“真的,我不在乎你是不是處女,也不計較你的過去。”

千萬不要低估了那一層薄膜對男人的魅力,數千年的文化禁錮,不是媒體隨便喊幾聲性解放就能抹煞的。

性解放,到頭來得了便宜賣乖的還是男人,受傷流淚的依舊是女人。如果男人真的可以不在乎,他為了尊重你斷然不為說出這樣的話兒。除非他只是把你當作是情人又或是一種排前工具。這年頭,騙死你,沒商量。


誘惑四:“這回,真的是我錯了,給我最後一次改錯的機會,我愛你!”

女人有政策,男人也有對策,女人似乎不可能永遠拴不住男人的心。即使女人拴得住男人的腰包,卻拴不住男人的腰帶;即使女人拴得住男人的情,卻栓不住男人的性 欲。當你發現男人“紅旗不倒,彩旗飄飄”的時候,你才會懂得唯一不過是瓊瑤編織的女人欺騙女人的童話罷了。

女人總以為男人認錯了,便是自己又贏了,孰不知這只是又一次受騙的開始。女人好像很少認錯,可偏偏總是錯上加錯。


誘惑五:花花公子極會討女人歡心,他們往往注重個人的形貌修飾。

你千萬不要被男人翩翩的外表所迷惑,其實只要一回到家裡,甚至只是在美女面前掉了一下頭,他挖鼻孔、扣腳趾的陋習,三天不洗澡五天不洗衣、屋裡邋遢得像狗窩的傳統,便會立馬表露無遺。俗話說:江山易改,秉性難移,如果要我相信風情男人改得了生活上的那些惡習,我寧可相信狗改得了吃屎。

以貌取人,斷然不可取。貌似最帥的男人,他往往被許多女人資源共享。


誘惑六:“給我吧,我一定會娶你的。”

結婚不是嘴上放放氣的遊戲,是要付諸於行動的。說的次數越多,娶你的機率越小,基本成反比。

好色男人玩女人,最忌諱嘴巴太笨,只會說“我愛你”真的不好使。女人很注意細節,很敏感,學會說這些空頭支票版的情話,配合“我愛你”一同使用,保證效果倍增!


誘惑七:“親愛的,我從沒有騙過你!”

這句話本身就是又騙了你一次,罪上加罪,罪不可赦。

不要猶豫,馬上給他一巴掌,讓他還沒來得急脫褲子立即滾開!


誘惑八:“愛你一萬年,只要能和你一起,我不管要付出怎樣大的代價。”

“給我一點時間,我會盡快和她分手。放心,我會給你名分。”有婦之夫對情婦言之鑿鑿地說。

“只要你一直在我身邊,其他東西不再重要。”男人擁著有夫之婦的女朋友癡癡地說。

“不管將來發生什麼事,你變成什麼樣子,你依然是我最愛的人。”花心男子花前月下向獵物說著偉大誓言。

其實,這一切都是為了約炮罷了。女人們應當冷靜行動往往比語言更可靠。不要聽他說什麼,一定要見他為了究竟做了些什麼。


誘惑九:“即使有了第一次,你守住秘密,別人永遠不知道的。”

“和你一起總會令我忘記時間存在。”明明已經整天結伴,男人送女人至家門外依舊一臉依依不捨道別說。

男人貌似相當有雅量。“不要緊,你只是遲了一會兒吧!”她縱然遲到了大半個鐘頭,他仍舊體貼地說。只要能上床,其他都好說。

“任何時候、任何情況,只要你需要我,我立即趕來,盡我全力為你做事。”女友提出分手,男人依舊一臉癡癡,說仍願意繼續為她赴湯蹈火。心地善良的女人一聽這話,臉都傻了,淚水奔湧而出,任男人抱到床上任意馳騁!


誘惑十:“如果他待你不好,一定要告訴我,我絕不放過他,我會一直在你身邊保護你。”

她選擇了別人,被拋棄的男人仍舊情深款款地說。可別小覷,這句話最具殺傷力!只要你願意,當你失落失意的時候,需要一個肩膊的時候,告訴我,我會立即出現。她不愛他,但他不計較,還無怨無悔地說。女人馬上滾進他的床上。

你一生中或許遇到無數的男人,可是從來沒有像他這樣一個教你如此深受震撼的。”情場打滾多年的男人,新相識的女人不能不警惕。

女人在工作或人事上受盡委屈,男人把她一擁入懷,體貼地一番耳語。“你為酒醉!我為人醉。”女人喝罷兩口酒,臉泛紅霞雙頰赤熱,男人抓緊機會輕輕細訴。

“我一定要比你多活一分鐘,好讓你離去的時候,讓我捉緊你的手,就像我們平日睡覺時一樣。”男人抱著心愛的女人在床上喁喁細語。

眼看魚餌上鉤了,好色的男人繼續進攻著,“你在我心中永遠是最有氣質、最特別和最具吸引力的。”男人輕掃女人秀發說。女人一聽,整個人都癱了。此句適用於任何時候、任何環境中的風情女必百發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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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通姦罪,離婚變困難?法律告訴你:離婚是民事問題,與通姦除罪化無關


書籍介紹
《防小人法律應對術:人生處處是騙局,懂這些不再吃悶虧》,如何出版
作者:巴毛


通姦除罪化 ≠ 鼓勵外遇!民法的妨礙家庭跟刑法的通姦罪標準不同
刑法通姦罪除罪化的話題炒得沸沸揚揚一陣子,有人擔心如果通姦除罪化,這樣老公(或老婆)外遇的話,就不能離婚,又有人出來呱呱叫說,喔你們這樣是鼓勵外遇。
首先,我覺得除罪化這個名詞可能會讓人誤會,事實上只是去刑化,刑法上不再處罰通姦的行為,但民法上關於妨礙家庭的侵權行為還是沒有拿掉。

刑法上的通姦罪是很嚴格的,通姦罪的用詞是「姦」而不是「性交」,性交在我國刑法有很具體的定義,例如,你拿××督××,拿××督屁屁,速××,或是拿東西插進去××或屁屁,各種排列組合都算是性交。可是「姦」這個字在刑法上的定義,只限於「性器接合」,所以督屁屁、口欠都不屬於通姦的範圍。

常常有新聞標題下得很聳動「荒謬!小三幫夫口交竟不成立通姦。」只要沒有性器接合就不算「姦」,(健康教育時間:肛門是消化器官不是生殖器官,所以不是性器,雖然某程度上用途很廣泛⋯⋯),如果你老公或老婆外遇的對象是同性,那就更不可能成立通姦罪。

而且現在幾乎一定要抓姦在床,有取得衛生紙、保險套之類的證據才會成立通姦,所以通姦罪要成立真的不是那麼簡單。

但民法上的配偶權侵犯相對來講容易許多,不用大費周章去抓猴,即使只是單純的精神外遇,都可以請求對方跟小三賠償。

通姦除罪化不影響民事賠償請求權,沒有通姦罪一樣能離婚
有天看到一則新聞,是有關妨礙家庭的訴訟。新聞報導說某男發現妻子MSN跟別的男子以老公老婆互稱的曖昧對話,例如:「老婆,我有很多豆漿給你唷!保證純香濃!」或是「要去找老公要豆漿喝」等語,一般清純的讀者看到可能會以為是純樸的老百姓相約吃早餐這樣,但法院表示:「精液的顏色和態樣與豆漿相仿,此為現代人避免直接說出精液兩字而發展出來的代稱。」(竊以為比較像薏仁漿)並且還有「可能昨天有射出,比較累!」「想到我都硬邦邦」等煽情的對話,雖然沒有直接證據,但法官認為兩人的對話不避諱談論性器官生理反應及彼此吐露性需求,顯然已逾越一般異性友人正常往來之尺度,認為兩人已損害配偶權,因此判賠。

結果網友紛紛爆走留言說:「之前不是說通姦一定要性器插入,現在聊聊天就又成立了喔!」「恐龍法官啦!」其實這個案子不是成立通姦罪,是記者亂寫,這只是民法上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民事上的妨礙家庭跟刑法上的通姦罪標準並不一樣,不成立通姦甚至通姦除罪化,都不影響民事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更不用擔心沒有通姦罪就不能離婚。



參考法條:
民法第184條(獨立侵權行為之責任):「I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II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老婆們注意:離婚關鍵掌控在無過失的一方手裡

台灣要合意離婚其實超容易,國外還有什麼別居主義,要分居個半年一年的才能離婚,台灣完全不用,昨天剛結婚今天想離就去離吧,沒人可以攔你們。所以如果老公外遇,心都在小三四五六身上,老婆也不想繼續婚姻的話,那就好聚好散離婚吧!

有人擔心通姦除罪會導致受害者無法離婚,這邏輯我有點不懂,因為通常都是受害的一方不肯離婚,我很少聽到外遇的一方不離婚的呀?反倒是被劈腿的一方不用擔心對方去請求判決離婚,因為我們的離婚制度只有無過失的一方可以請求判決離婚。只要你在婚姻中是無過失的一方,外遇的那人是無法訴請法院判決離婚的。(除非你在婚姻中,譬如因為對方外遇氣到揌他巴掌、搶他手機、折他老二之類的,請記住如果你不想離婚,把自己手指關節咬到噴血也要忍住啊兄弟!兵不厭詐,這是戰爭!)

民間不是流傳很多這種故事嗎?老公外遇之後就離家跟小三同居,過著你是風兒我是沙,你是青山我是河,你是浮雲我是霞的日子,老婆帶小孩在家裡苦守寒窯庭院深深深幾許。老公為了離婚對老婆冷嘲熱諷,甚至把簽好的離婚協議書甩在老婆臉上,這時候老婆就用《基督山恩仇記》的精神,忍辱負重,等待復仇的時刻來臨。終於等到老公被小三甩了,把他之前簽好的離婚協議書回甩他臉上!小三、老婆、小孩,瞬間全部失去!這不是要他死,是要讓他生不如死!他很痛苦你很快樂,這就叫痛快!

總歸一句話,要不要離婚的權利,掌握在非外遇的一方手上,離婚是民事的問題,不用擔心刑事的通姦罪除不除罪。

不過我看過一種情況是老公外遇,老婆想離又不敢離,原因是老公是老婆的經濟來源,老婆吃穿都靠他,所以即使老公在外面亂搞,還害老婆染上性病(唉),但他就是不敢離婚。不要說老公外遇了,要是經濟支柱全靠老公,哪天他出去不小心就被卡車告軌,你不就也什麼都沒有了嗎?所以說女生不管怎樣都還是要有一點自主經濟能力,俗話說得好:「靠山山倒,靠人人跑,靠男人吃不飽。」值得做成靜思語貼在牆上每天提醒自己!

離婚法律小常識

1. 合意離婚不需理由,腳臭也能離!

民法中規定夫妻可以訴請離婚的事由很多(請注意這是裁判離婚,如果是兩願離婚,就不用管什麼理由都可以離,就算沒理由也可以離。)只要對方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都可以訴請離婚,實務上曾經有老公腳臭都不洗澡,老婆一狀告上法院,結果離婚成功的也是時有所聞。連腳臭都可以是婚姻破裂的重大事由了,外遇當然是更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啊!真的跟通姦要不要除罪化一點關係都沒有。
註:裁判離婚即夫妻雙方對於是否離婚、離婚條件無法經由協議成立,而訴諸由法院為裁判;兩願離婚則是俗稱的協議離婚,夫妻二人欲自行了結這段婚姻。

參考法條:
民法第1049條(兩願離婚):
「I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但未成年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II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第1052條(裁判離婚之原因):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II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2. 通姦除罪化鼓勵外遇,讓小三橫行?
全世界除了伊斯蘭教國家外,大約只有不到五個國家還繼續採用通姦罪。就像我們有時候聽到一些伊斯蘭教國家保守的兩性律法一樣,很多外國人聽到台灣還有通姦會被判刑,反應都是「蛤?」簡單來說,夫妻間貞操義務是否有需要用刑法來維持?若需要動用到刑法來維繫感情,這段婚姻是否還有意義。有人說通姦除罪化是鼓勵外遇,讓小三橫行,但其實並不是法律完全不介入家務事,而是讓妨礙家庭的訴訟回歸民法,用民法第184條的侵權行為處理,受害者仍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順便說一下報紙網路上的法律新聞,都是記者上司法院網站查新的案件,看到什麼新奇有趣的就節錄起來當新聞。認真一點的會打去判決書上記載的當事人律師那邊,詢問可不可以採訪當事人。但有些記者常常只是節錄判決中比較聳動的字眼就寫成新聞,而且法律用詞常常用得不是很準確,導致民眾被誤導。
就像文中提到的豆漿案,就被記者誤寫成通姦成立,可憐的法官就莫名被扣上恐龍的帽子。所以以後看新聞報導時,若有覺得匪夷所思的案子,請不要急著批評,先上司法院網站查一下判決全文,在查詢服務裡很容易就能找到,先看清楚再發言也不遲啊!


參考法條:
刑法第239條(通姦罪):「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

書籍介紹

《防小人法律應對術:人生處處是騙局,懂這些不再吃悶虧》,如何出版
作者:巴毛
超人氣部落客,出生於1984年的某個13號星期五,生在台南長在高雄住在台北的屏東客家人。政大法律系畢業,單身漂浪小法務。興趣是穿著長頸鹿布偶裝路跑。原本只想上網發牢騷,誤打誤撞開始經營部落格,展開踏上岔路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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